一、招聘原则
(一)德才兼备原则;
(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考试择优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16名。
三、招聘条件
(一)坚决拥护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密切联系群众,恪守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
(二)身体健康,热心社区事业,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相关业务知识;
(三)现户籍在遂宁市的居民;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3月23日后出生。年龄、工作年限等计算均截至报名开始的第一日,下同),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能熟练操作电脑,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能独立承担岗位职责。现担任网格员、公益性岗位的人员参考,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82年3月23日后出生)。对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初级)、社会工作师(中级)或高级社会工作师(高级)职业水平证书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82年3月23日后出生)。
(五)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条件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或被开除公职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或者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3.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4.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5.因赌博、卖淫嫖娼受过行政处罚或者有吸毒史的;
6.受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7.现役军人;
8.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人员。
四、招聘方式
(一)招聘程序
现场+网络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者,立即取消资格。
1.现场(网络)报名及资格审查。报名时间:2022年3月23日—3月25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报名地点: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党群工作部5008办公室(联系电话:0825-2332713)。报名所需材料:报考者报名时需携带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复印件,《报名表》和《报名登记表》,一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3张(蓝底)。加分材料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如有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考生,可采用网络报名的形式,提供以上材料电子件(文件压缩包请备注报考者姓名+电话,邮箱:917376069@qq.com);网络报考者提供的相关资料将在政审考察环节中逐项核实,一经发现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者,立即取消资格。报名结束后,将于3个工作日内,公布获得笔试资格人员名单。
2.考试时间。笔试时间暂定于2022年4月9日(星期六),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见本人准考证。面试时间暂定于2022年4月16日(星期六),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见本人面试通知书。
3.考试及计分办法。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实行百分制。笔试考试内容为社区工作基础知识,卷面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面试为结构化面试,面试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加分成绩(成绩得分均保留两位小数)。整个考试工作由党群工作部、劳动保障与民政事务局、纪检监察室统一组织实施。
4.开考比例。有效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不低于3:1,低于3:1比例的,调减相应岗位招聘计划。
5.资格复审。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与招聘岗位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招聘名额时,符合条件的已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6.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组织协调、人际交往、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等。
7.考试成绩公布。笔试、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snjkq.suining.gov.
cn/)上,公布实际参加人员的考试成绩、排名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8.体检。体检人员根据相应岗位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进入)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检1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的缺额按考试总成绩名次依次递补。
9.政审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工作能力、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政审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政审考察不合格人员以及通过政审考察后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招聘岗位空额,在该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10.公示。对拟聘用人员在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电话:0825-2332713)。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二)加分政策
1.对获得社会工作师证的报考人员,给予加分: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初级)职业水平证书的,总分加0.5分;取得社会工作师(中级)职业水平证书的,总分加1分;取得高级社会工作师(高级)职业水平证书的,总分加2分(同时获得两个及以上职业水平证书的,取最高级别证书作为加分标准)。
2.对获得表扬(奖励)的报考人员,给予加分:近三年受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表扬(奖励)的,总分加0.5分;受县区级表扬(奖励)的,总分加1分;受市级及以上表扬(奖励)的,总分加2分〔若获得各级表扬(奖励)的原则上不累计加分,取最高级别表扬(奖励)作为加分标准〕。
3.连续在社区工作2年及以上的〔以签订劳动合同或镇(街道)党(工)委相关证明材料为准〕,总分加1分。
同时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可累计加分,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将在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进行公示。凡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时如实准确提交加分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情节严重的将按有关规定问责处理。
五、本次公开招考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党群工作部在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六、其他事项
1.为避免影响考试,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的考生,应至少提前14天到达考点所在城市,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并于考试(笔试、面试)当天提供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省外非风险地区的考生,于考试(笔试、面试)当天提供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在结束隔离观察(14天集中隔离)后方可参加考试,并于考试当天提供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考试(笔试、面试)当天无法到达考点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仍处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七、本公告由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党群工作部和劳动保障与民政事务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25-2332713
附件:1.《社区专职工作者人员报名表》
2.《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登记表》
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党群工作部
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保障与民政事务局
2022年3月17日
附件1.社区专职工作者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2.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登记表.doc